法庭素描(Courtroom Sketch)是法庭訴訟的藝術描述。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不允許在法庭上使用相機,以防止分心和保護隱私。這需要新聞媒體依靠素描藝術家來描述訴訟。
法庭素描藝術家作為公眾成員參加司法訴訟,或根據場地和管轄權作為認證媒體。法官可能要求或允許藝術家坐在指定區域,或者可以坐在公共座椅上。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和香港,法庭藝術家不得在法庭上草擬訴訟,並且在離開法庭之後必須從記憶或筆記中制作草圖。
法庭藝術家可以快速地捕捉紙上的片刻,然後把他們的作品賣給媒體,否則他們將被剝奪審判的視覺記錄。他們可以按草圖或每個日期傭金支付。草圖經常出售給電視臺,新聞服務,報紙或草圖的主題。法庭草圖也可能由機構檔案收購。與琳迪張伯倫審判有關的整套法庭草圖由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的澳大利亞國家博物館購買。美國法院藝術家理查德·湯姆林森和伊麗莎白·威廉姆斯的精選作品在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的勞埃德·塞利圖書館舉行。法庭藝術的其他收藏品包括霍華德·布羅迪在國會圖書館和美國最高法院收藏的作品,該作品藏有藝術家阿奇·肯尼的藝術品。
法庭藝術家必須迅速工作,特別是在審訊期間,證人可能在法庭上出現只有幾分鐘。當時可以制作電視就緒插畫,法庭訴訟完成後,電視上觀看。
觀眾素描是在審判過程中實現的自然繪畫,並在司法新聞之後在媒體上發表。它可以說明案件,而不違反國家的法律,禁止在法庭聽證會期間進行任何攝影或電影拍攝。
當繪圖和雕刻是報告圖像的唯壹方法時,觀眾素描是壹個已經普遍的做法。立法允許他繼續下去。
壹名草擬人員在公眾場合進行,並向裁判官,律師,被告人,證人等作草圖。壹個好的人像的技術,良好的反應捕捉到的姿勢和朝向的遊戲,因此是必需的,尤其是在科目並不總是處於最佳位置和設計者有時必須等到人變為“把握很快
在聽證會上制作的草圖可能會被重新加工,顏色變化,以書寫或電視報刊出版。所使用的技術可以是非常可變的,但是我們傾向於允許執行和幹燥的速度:鉛筆,黑色標記和顏色,有時是水彩。
設計師通常持有新聞卡。很多都是新聞插畫家,或者練習其他的藝術活動,其他的更專業的是觀眾素描。
在17世紀,美國的審判室草圖可追溯到塞勒姆女巫試驗。法庭素描藝術家出席了廢除死刑約翰·布朗的審判和安德魯·約翰遜的彈。。到十九世紀中葉,有著名的藝術家和版畫家,如喬治·卡萊布·賓厄姆和大衛·布萊斯。在這個時代的草圖被復制為印刷出版物的雕刻,因為攝影不是法庭新聞報道的實用選擇。
隨著大眾媒體技術在二十世紀初推進,法院開始嘗試允許攝影和廣播電視廣播法庭訴訟。繼理查德·布魯諾·豪普曼(Richard Bruno Hauptmann)審判林德伯格(Lindbergh)綁架案的媒體“馬戲團”之後,根據“聯邦刑事訴訟規則”第53條,禁止聯邦法庭的廣播。此外,美國律師協會通過了司法佳能35號,禁止在法庭上使用動議或照相機,並被大多數國家編入法律。另壹方面,沒有州或聯邦法院禁止公布法庭草圖和法庭草圖藝術性。
電視網絡在20世紀60年代的新聞廣播中開始使用草圖來說明法庭活動。只要藝術家準時到達,並沒有因為不必要的噪音而擾亂訴訟,他們的存在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很少受到挑戰。在法庭限制藝術家素描的司法管轄區,他們從記憶中創造了草圖。法庭上的藝術家包括Ida Libby Dengrove抗議這些限制,逐漸開始,法庭開始允許素描藝術家在審判中工作,同時坐在公共畫廊。
將相機重新引入法庭已被認定為法庭素描藝術家的下降。到1987年,法庭攝影被允許在44個州。雖然法庭電視和辛普森謀殺案的創立確實引發了關於是否允許審判攝影的新辯論,但所有50個州允許在2014年之前使用法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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